年關將近,多項年金給付及津貼提早入帳




年關將近,多項年金給付及津貼提早入帳

104218日起為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勞保局為了讓民眾安心過好年,多項
年金給付及津貼將在過年前提早入帳!
        
勞保年金從9811日起施行,目前有627千多人正在領取,累計核付金額已超過2,813億元,勞保局考量年關將近,原本在104227日入 帳的勞保年金(含老年年金、失能年金、遺屬年金)都將提早在104217日入帳。另外,老年農民、漁民的老農福利津貼約65萬人也將提前在217 入帳。
       
由於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須比對年度財產、所得、前三年於國內居住天數及各縣市政府當月社會福利津貼等資料,又適逢1041月起月投保金額調整為 18,282元,需配合提高老年年金及身障年金給付金額,為正確發放及維護民眾權益,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會在原訂之104225日入帳,老 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較原月底入帳日提前至226日入帳。
       
預估將有127萬多人可以在農曆過年前提早領到給付津貼,勞保局祝福民眾都能歡喜過好年。

自104年1月1日起凡已領取各種老年給付之工作者,皆可到工會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於發生職業災害時擁有相關給付之保障。



自中華民國10411日,職業工會可為『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再從事工作』的會員,不論其是受僱,只要有工作,皆可於原投保單位(原辦理加保的職業工會)只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全力保障勞工職業災害權益。
請各基層工會的會務人員提醒投保的被保險人(會員),『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金額將牽動『全民健康保險』的投保薪資,職災投保的高,健保保費相對的也會提高,請告知會員注意!

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




             
勞動部10418日修正發布施行「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

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
中華民國8562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85勞保3字第123570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9891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3字第098014044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中華民國10418
勞動保3字第104014000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第一條
本辦法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之ㄧ規定訂定之。 。
第二條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由保險人視實際需要,參酌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情況,就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及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增列之職業病作業種類中選定,並公告之。
前項健康檢查之對象及項目,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被保險人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一年者,得由投保單位申請本辦法所規定之健康檢查。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申請者,被保險人得逕向保險人申請,經保險人審查後辦理。
前項健康檢查一年以一次為限。但情形特殊者,不在此限。
第四條
申請健康檢查時,應填具申請書件向保險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保險人應通知申請人,並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由被保險人於規定時間內前往辦理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受檢。
前項申請書件及證明單格式,除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者外,由保險人另定之。
第五條
辦理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者,以依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所認可之醫療機構為限。
第六條
檢查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所列有關項目規定核付之,該標準未列者,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前項檢查費用由保險人在職業災害保險費項下支付。
第七條
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審查符合資格,並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逕為健康檢查者,保險人不予核付檢查費用。
第八條
被保險人實施健康檢查後,辦理檢查之醫療機構應將檢查結果分別通知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及保險人。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全民健保健康存摺

健保署建置「全民健保健康存摺」系統民眾可即時取得個人最近一年就醫資訊 發布日期:103年11月25日   中央健康保險署已於全球資訊網建置「全民健保健康存摺」系統,民眾可即時、便利地取得個人最近一年就醫資訊,除了可利用該資料了解自身健康狀 況,並進一步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外,亦可提供該資料中之用藥資訊供醫師開立處方參考,縮短醫病間資訊不對等,提升醫療安全與效益,同時亦可了解自身一年來所 自付的醫療費用,以及全民健保採互助機制幫忙支付醫療費用的情形。

   民眾只要持自然人憑證即可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或下載個人最近一年的就醫資料,包括:門診或住院就醫院所名稱、就醫日期或住院日期、交付調劑、 檢查或復健治療日期、疾病分類名稱(並非診斷)、醫療處置(手術)名稱 、醫師處方之藥品、特材、檢查(驗)名稱及數量、健保支付點數及保險對象自付之部分負擔金額。

   保險對象首先至該署全球資訊網之系統首頁(https://med.nhi.gov.tw/ihke0000/IHKE0100S01.aspx),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申請最近一年特約醫院、診所及藥局等向健保署申報的就醫資料,隔日上午8時即可下載前一日申請的「全民健保健康存摺」(例 如:103年11月25日登入系統申請資料,可於103年11月26日上午8時下載或列印102年11月1日至103年11月23日之就醫資料)。另考量 資料的安全性,該資料在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僅保留7天,超過7天需重新申請。如有任何疑惑可洽詢健保署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