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適逢放假日,如雇主於上班日第一天補辦員工退保及申請勞保老年年金者,該年金給付得追溯發給。



員工離職適逢放假日,如雇主於上班日第一天補辦員工退保及申請勞保老年年金者,該年金給付得追溯發給。
 發佈日期:104-03-06
勞動部近期作出行政解釋,勞工離職當日如適逢放假日,投保單位於上班日第一天辦理勞工退保,並申請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者,該老年年金給付可追溯自離職退保之次日起發給。
該部表示,依照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老年年 金給付自申請之當月(以原寄郵局郵戳或送交保險人之日期為準)起按月發給;故老年年金是由投保單位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後,以該申請日為基準往後發給年金給 付。但因實務上常有勞工於週休二日、國定假日或其他政府行政機關放假日離職退保,勞工於離職時也表明欲申請老年年金,惟因郵局未營業或勞保局未上班,致無 法送件申請。因此,為考量投保單位作業之便利,及兼顧勞工請領老年年金之權益,往後此類情形可由投保單位在放假日結束後,上班日的第一天補辦退保及申請老 年年金之手續,並檢附員工本人出具之同意書,經勞保局審核後,即可追溯發給老年年金給付。

勞動部提高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額。



勞動部提高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額。
 發佈日期:104-02-03
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3學年度第2學期(1042月開學)起,提高就學補助金額。

勞動部自92年開始,針對非自願失業勞工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者,提供就學補 助,補助金額從3千元至1萬元不等。鑑於子女就學費用對失業勞工而言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為了分擔失業勞工經濟壓力,讓其專心謀職,其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 補助自1萬元提高至2萬元、公立大專校院補助自5千元提高至1萬元、私立高中職補助自5千元提高至6千元、公立高中職補助自3千元提高至4千元。據估計,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有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約1萬人,約有1.2萬名子女可受惠。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就已提高之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元再加2成的補助,合計48千元。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10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預定自1042 25日開始受理申請,至10433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凡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即104126日前失業)並請領失業 給付1個月以上,其與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或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者,其子女就讀於高 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未請領政府就學減免或教育補助者皆可申請。符合資格者自申請日起可至各地方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 局及各辦事處、勞動部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申請書表,或至勞動部網站(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labor- elearning.mol.gov.tw)下載,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