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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開學季節,為了減輕失業勞工之子女就學經濟負擔,勞動部公布102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時間,自103年2月17日開始,至3月28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勞動部表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與配偶101年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且至申請起始日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或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者,皆可為就讀於高中職、大專校院之子女,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補助金額依公、私立高中職及公、私立大專校院有所不同,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3,000元,私立高中職與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0,000元。另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加給2成。
凡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自103年2月17日起可到各地方政府、勞動力發展署所屬5個分署、勞保局及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10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書表,或至勞動部網站(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洽詢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