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任務

一、有關各會員工會會務推展上之協助與支援事項。

二、有關各會員工會內部或各工會彼此間及勞資間,發生爭議糾紛事件之調處。

三、有關勞工勞動條件、就業與失業人力供需狀況之調查與建議改善事項。
四、有關勞工法規制定與修改、廢止之諮商與建議改善事項。

五、有關勞工政策、勞工立法、勞工行政之研究、建議及宣導之推動事項。
六、有關勞工教育職業訓練、技能檢定、職業證照、就業輔導、職業勞工失業認定等事務協辦之推進。

七、有關促進勞工權益事項之爭取與福利事業之創辦。

八、合於本工會章程第三條宗旨及其他法令規定事項。

工會介紹


簡介:全國勞工聯合總工會,是全國各地的總工會共同發起創立,自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依法通過設立並運作之勞工團體。本會以增進全國勞工知識技能,改善勞動條件,促進勞工權益,保障勞工生計及加強國際勞工交流切磋為宗旨。     

宗旨:
1.增進全國勞工知識技能 
2.改善勞動條件
3.促進勞工權益
4.保障勞工生計 
5.加強國際勞工交流切磋

願景:期許能提供更有效的專業能力培養課程,並且推動訓練課程之專業證照取得,另外也針對勞工相關議題積極參與政府  期許能提供更有效的專業能力培養課程,並且推動訓練課程之專業證照取得,另外也針對勞工相關議題積極參與政府會議出席,維護廣大勞工權益。    



10271日起請依新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申報員工提繳
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基本工資調整修正,業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513日令修正發布,自10271日施行。新修正分級表增訂月提繳工資19,047元等級,並刪除18,780元等級。其餘月提繳工資等級與原分級表相同,修正後仍為62級。

本局提醒各提繳單位,自10271日起年滿16歲以上勞工(部分工時人員除外)基本工資適用之月提繳工資等級為19,047元。故自是日起,提繳單位申報年滿16歲以上勞工(部分工時人員除外)退休金提繳或調整月提繳工資,如月提繳工資低於19,047元者,本局將自提繳日或提繳工資調整生效日逕予更正為19,047元計收勞工退休金。

另勞工月實際工資如為18,781元~19,047元,依修正前分級表適用月提繳工資19,200元者,請於10261日至630填寫勞(健)保、勞退合一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調整為19,047元,調整自10271日生效(未於1026月底前申報調整者,其調整均自申報的次月1日生效)。

 又新修正分級表已刪除月提繳工資18,780元等級,故提繳單位原以月提繳工資18,780元提繳之部分工時人員及童工,本局將自10271日起逕予調整為19,047元,並自是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勞工退休金,逕調人員之明細資料,將列印於1027月份退休金繳款單(102825日前寄發)之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屆時請詳細核對,並儘早於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新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瀏覽或下載。分級表修正後各提繳單位辦理員工勞工退休金提繳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本局1024月份勞工退休金繳款單(102525日前寄發)背面通函。

   副總統出席「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表揚大會」




        
        吳敦義副總統下午出席由「全國勞工聯合總公會」所主辦的「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表揚大會」,除肯定全國勞工對國家發展的貢獻,亦期許渠等繼續為建設國家而奉獻心力。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勞工為國家最根本之生產力,對國家經濟之影響至深且鉅;今日我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安定繁榮,端賴在不同工作崗位的勞工朋友們同心協力、戮力以赴,才得以在穩定的環境中順利發展。
  
         副總統說,此次獲表揚的模範勞工朋友來自各行各業,均有不同的生活背景與職場故事,且在各職場表現卓越,此次經過嚴格評選過程,才能脫穎而出,渠等代表著不同領域的勞動典範,殊值社會各界肯定與效法。   
         副總統指出,政府非常重視勞工權益,除繼續增加民間投資誘因,壯大臺灣經濟,並提升產業競爭力,增加就業機會,亦將盡全力增進勞資和諧,維護勞工權益及保障勞工安全等;此外,企業主也要做到賺錢分紅給員工、合法繳稅、善待員工及節能減碳等目標,讓全國人民共享經濟上升的好處。
  
         隨後,副總統頒獎給受表揚56位模範勞工,以表達政府對渠等的感謝與肯定之意。包括行政院勞委會主任委員潘世偉及「全國勞工聯合總公會」理事長林錫維等均出席是項活動。

配合基本工資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自本年7月1日起調整為19,047元。



配合基本工資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自本年7月1日起調整為19,047元。

勞委會今日(5月9日)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1級月投保薪資由18,780元修正為19,047元。

勞委會指出,為預留投保單位作業時間,避免投保單位收、扣繳保費的困難,修正後分級表將自本年7月1日生效。另外,勞委會也請勞保局儘速將修正後分級表規定及相關行政措施通知各投保單位,以利投保單位配合辦理後續投保薪資調整作業。

102上半年度紫微命理之陽宅設計應用班順利結訓囉!






廖年豐老師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帶入十二宮以及各星代表意義做解釋

















結訓當天,本會林理事長錫維到現場祝賀所有學員

期許這門課程未來能對學員工作職場上有所幫助









林理事長錫維頒發結訓証書給學員







最後來張大合照!!感謝各位學員參加~~







法務部調查局關心您:「遇有可疑儘速通報,打擊不法人人有責。詐騙手法變變變,小心謹慎防受騙。」



法務部調查局關心您:「遇有可疑儘速通報,打擊不法人人有責。詐騙手法變變變,小心謹慎防受騙。」


法務部總機:(02)29112241

檢舉電話:(02)2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免付費檢舉不法專線:0800-007-007

政府尊重勞工表達訴求權利,並持續與工會團體說明、溝通各項政策的內容與作法。


政府向來非常重視人民的聲音,並以積極的態度回應民意,因此,對於勞工朋友在5月1日遊行並提出「堅決反對年金修惡」、「制度提升基本工資」、「落實集體協商制度」、「資遣退休納入墊償」、「勞動基準一體適用」、「外勞本勞同工同酬」及「終結責任制過勞死」等七項訴求與建議,政府亦會慎重看待與處理。

其中,關於「堅決反對年金修惡」之訴求,勞委會秉持勞工所領給付多於所繳納保費之最審慎嚴謹態度,在兼顧制度永續及盡可能對勞工朋友權益影響最小原則,採循序漸進,就各種開源節流面向,提出改革方案,以降低衝擊,不會讓勞工朋友吃虧。
  關於「制度提升基本工資」之訴求,勞委會本(102)年度將依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於第三季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通盤考量當前經濟及社會情勢,審慎檢討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關於「落實集體協商制度」之訴求,勞委會除於100年5月1日實施新修正之勞動三法以保障勞工協商權,並積極辦理各項方案提升勞動條件外,近年新簽訂團體協約內容即有包括加班費計算、定期協商調薪幅度、併購或調動相關權益事項、優惠資遣及退休方案、工作權保障、職災補償金額及提供會員團體保險等優於法令約定事項。勞委會也呼籲全國性勞工團體,本於上級工會之職責,除監督政府進行修法外,更應同時採取積極行動,協助會員工會與企業進行協商縮短工時。

關於「資遣退休納入墊償」之訴求,為加強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權益保障,勞委會刻正聽取各界意見。如何將墊償基金範圍擴及退休金及資遣費,尚須考量提繳費率與墊償金額如何合理規範。為符合法理,兼顧勞雇雙方權益衡平,避免道德風險,勞委會已積極蒐集各方意見,審慎研議。

關於「勞動基準一體適用」之訴求,受僱勞動者一體適用勞動基準法為勞委會既定政策,勞委會近年來針對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各業及各類工作者,以逐業逐類檢討方式逐年納入該法適用保障。未來亦將持續積極檢討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或工作者適用該法之可行性。

關於「外勞本勞同工同酬」之訴求,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其國籍,雇主給付的工資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又,基本工資立法目的在維持勞工基本生活水準,外籍勞工在台灣工作,跟我國勞工承受相同生活水準和物價,工資同受基本工資保障亦屬合理。再依國際勞工公約規範,禁止在就業機會和待遇方面有所歧視。外籍勞工薪資若與基本工資脫鉤,恐影響整體工資成長動能,對台灣勞工不利;並將影響國家勞動素質及競爭力,反而不利產業永續發展。

  關於「終結責任制過勞死」之訴求,勞委會特別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法」,增訂雇主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以保護勞工「身」、「心」健康。目前該法修正草案刻正於立法院審查中。另,針對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規定,勞委會已邀集勞雇團體及相關單位召開檢討會議,將依上開會議結論儘快研議相關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