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尊重勞工表達訴求權利,並持續與工會團體說明、溝通各項政策的內容與作法。


政府向來非常重視人民的聲音,並以積極的態度回應民意,因此,對於勞工朋友在5月1日遊行並提出「堅決反對年金修惡」、「制度提升基本工資」、「落實集體協商制度」、「資遣退休納入墊償」、「勞動基準一體適用」、「外勞本勞同工同酬」及「終結責任制過勞死」等七項訴求與建議,政府亦會慎重看待與處理。

其中,關於「堅決反對年金修惡」之訴求,勞委會秉持勞工所領給付多於所繳納保費之最審慎嚴謹態度,在兼顧制度永續及盡可能對勞工朋友權益影響最小原則,採循序漸進,就各種開源節流面向,提出改革方案,以降低衝擊,不會讓勞工朋友吃虧。
  關於「制度提升基本工資」之訴求,勞委會本(102)年度將依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於第三季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通盤考量當前經濟及社會情勢,審慎檢討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關於「落實集體協商制度」之訴求,勞委會除於100年5月1日實施新修正之勞動三法以保障勞工協商權,並積極辦理各項方案提升勞動條件外,近年新簽訂團體協約內容即有包括加班費計算、定期協商調薪幅度、併購或調動相關權益事項、優惠資遣及退休方案、工作權保障、職災補償金額及提供會員團體保險等優於法令約定事項。勞委會也呼籲全國性勞工團體,本於上級工會之職責,除監督政府進行修法外,更應同時採取積極行動,協助會員工會與企業進行協商縮短工時。

關於「資遣退休納入墊償」之訴求,為加強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權益保障,勞委會刻正聽取各界意見。如何將墊償基金範圍擴及退休金及資遣費,尚須考量提繳費率與墊償金額如何合理規範。為符合法理,兼顧勞雇雙方權益衡平,避免道德風險,勞委會已積極蒐集各方意見,審慎研議。

關於「勞動基準一體適用」之訴求,受僱勞動者一體適用勞動基準法為勞委會既定政策,勞委會近年來針對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各業及各類工作者,以逐業逐類檢討方式逐年納入該法適用保障。未來亦將持續積極檢討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或工作者適用該法之可行性。

關於「外勞本勞同工同酬」之訴求,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其國籍,雇主給付的工資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又,基本工資立法目的在維持勞工基本生活水準,外籍勞工在台灣工作,跟我國勞工承受相同生活水準和物價,工資同受基本工資保障亦屬合理。再依國際勞工公約規範,禁止在就業機會和待遇方面有所歧視。外籍勞工薪資若與基本工資脫鉤,恐影響整體工資成長動能,對台灣勞工不利;並將影響國家勞動素質及競爭力,反而不利產業永續發展。

  關於「終結責任制過勞死」之訴求,勞委會特別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法」,增訂雇主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以保護勞工「身」、「心」健康。目前該法修正草案刻正於立法院審查中。另,針對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規定,勞委會已邀集勞雇團體及相關單位召開檢討會議,將依上開會議結論儘快研議相關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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