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限水措施,加強勞動權益維護

因應限水措施,加強勞動權益維護。
 發佈日期:104-04-03
因應嚴峻水情,本(4)月8日即將啟動第三階段限水措施,部分產業將受限水措施影響減產或停工,致使從業勞工勞動權益受到影響。為加強限水期間勞工權益之維護,勞動部已備妥相關因應作法,包括為促進僱用穩定,提供「充電再出發」資源,全額補助勞工於縮減工時期間參加訓練,並依訓練時數補助訓練津貼。至於勞工朋友關心各項勞動權益事項,如工資、退休金與資遣費等,亦提供相關原則供勞雇雙方參考。
此外,為掌握事業單位停工或歇業之情勢及受衝擊影響之勞工人數,已提供大量解僱預警查訪及資遣通報機制;對於因限水措施致失業之勞工提供失業給付、短期臨時工作與工作津貼,以維持失業期間基本生活所需。另透過各項就業促進工具(跨域就業交通補助金、搬遷或租屋補助金等)及職業訓練課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措施,協助失業者重返職場。勞動部期透過上述各項作法,降低限水措施對勞工工作與生活之衝擊。
面對第三階段限水措施即將啟動,為顧及並確保勞工工作安全,勞動部再次呼籲,事業單位須注意限水措施後,搶救或緊急用水儲備不足、製程控制失效及部分產業之勞工工作量可能劇增等問題,應改採其他衛生防護方式、加強勞工工作時間調配及落實職業災害預防措施。
民眾如欲洽詢或瞭解限水停工後相關勞動權益措施,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77888,將由專人提供說明與服務。


自104年4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計算基礎


10441日起適用之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計算基礎


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自1013月開辦至今已屆滿3年,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有關勞工月退休金之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至少每3年須檢討一次。新月退休金計算基礎業由勞動部核定,並自10441日開始適用,其內容如下:
一、年金生命表
採用內政部公告102年之全國簡易生命表(單一年齡組、兩性平均)為準。
二、平均餘命
採勞工申請退休金時之年齡,依前開生命表所載該年齡之平均餘命計算,並計算至整數,小數點以下45入。
三、利率
依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之新制勞工退休金全年平均保證收益率前3年(即101年至103年)之平均數為準,即1.3916%。(原利率為1.0935%
新核定之月退休金計算基礎,自10441日起適用首次核發月退休金案件。至前已核發之月退休金續發案件,於1045月辦理續發同年4~6月退休金作業時,會將月退休金專戶內剩餘金額,依新適用之利率重新核算嗣後發給之月退休金額,並於核發後另函通知勞工。
相關月退休金計算基礎,請參閱本局全球資訊網/勞工退休金/如何計算月退休金(網址:http://www.bli.gov.tw/sub.aspx?a=hfjVyPWkxtA%3d)。


報稅了!輕鬆查詢103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

報稅了!輕鬆查詢103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
發布日期:1040331


  民眾結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皆可以全額列舉扣除的,不受2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之上限限制。
  健保署表示,在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各區國稅局網站均可查調健保費資料,若利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金額申報扣除,即可免檢附繳費單據。如果仍需要健保費繳費資料,除了可以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會(漁會、農會或水利會)申請繳費證明,及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申請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外,也可利用下列方式,查詢或申請103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
一、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各區國稅局網站的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登入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自行查詢或下載。
二、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申請。
三、在便利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列印前一年度繳費之繳費證明。(每年1~3月份配合繳費證明轉檔作業,該期間暫不提供列印)
  健保署再次提醒,倘若您自行蒐集的健保費繳費單據與財稅單位資訊平台所查詢健保費資料不符,請檢附自行蒐集的繳費單據正本列舉申報。
  民眾倘若尚有相關疑問,可逕上各區國稅局網站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本署各分區業務組洽詢(健保署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30-598)